9月20日,院自然教育学校与南昌育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副院长龚春出席签约仪式,湿地中心主任、院自然教育学校副校长汪维与南昌育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赵蕾代表双方签署协议。院产业处、院子弟学校负责人、自然讲师代表,南昌育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属幼儿园负责人及骨干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龚春指出,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是省林科院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绿色环保意识的有力举措。她希望,通过本次合作,能打造自然教育合作新模式,根据幼龄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林业知识普及,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融入自然教育教学,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着力提高幼龄儿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意识,形成教育一个儿童、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校区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及自然教育成果惠及社会,引领社会大众关注自然、走进自然、尊重自然,共同推动南昌市幼龄儿童科普及自然教育事业发展。
赵蕾感谢省林科院对自然教育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林科院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人才储备,南昌育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将秉承“一步一自然、有爱有世界”的教育理念,聚焦双方合作目标,让孩子在自然的环境里求知、操作中进步。
签约仪式后,双方人员前往院科普小院举行“自然教育学校育蕾分校”揭牌仪式,根据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就自然课程共享、活动策划与执行、师资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共同开展自然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