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清晨,院救护中心在金盘苗圃基地成功放飞1只东方草鸮。该鸟于3月6日由奉新县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送至中心救护。
经检查,该鸟没有明显外伤,但体格瘦弱,精神萎靡,羽毛脏乱并附有少量寄生虫,不能正常飞行。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用生理盐水为该鸟口服补液,用专门药水对其进行体外驱虫,并把内服的肠道抗菌药拌入肉中进行喂食。经过中心工作人员连续几天的努力救护,东方草鸮身体恢复了健康,达到野外放归标准。针对东方草鸮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中心工作人员选择在它适合的清晨进行放飞。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东方草鸮进行了咽拭子和肛拭子标本采样,冷冻保存,准备下一步送检。


东方草鸮又称猴面鹰,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栖息于低山丘陵和平原开阔地带,以鼠类和小型哺乳动物为食。在江西省属留鸟,全省均有分布,少见。